中国科技新闻网2月24日讯(李欣)近日,雪松控股被曝陷入理财兑付危机,2月17日,“雪松国际信托”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目前组织架构稳定,经营正常有序开展,并不存在外界误传的有200亿规模的逾期项目。

在此背景下,雪松控股旗下的齐翔腾达(002408.SZ)、雪松发展(002485.SZ)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均否认供应链业务的“空转”情形。

首先看齐翔腾达情况。2017年2月,齐翔腾达设立全资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供应链”)并从事供应链管理业务。2021年上半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03.5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33%。

深交所要求齐翔腾达说明腾达供应链成立以来主要销售的商品及服务、销售收入、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等情况。

齐翔腾达国内供应链业务分为撮合模式、集采分销模式;国外供应链业务仅有撮合模式。其中撮合模式为整合上下游供应链、安排物流并从中赚取差价;集采分销模式则是指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分销业务。

对此,齐翔腾达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表示,公司供应链业务交易货款已按采购/销售合同约定账期实现回款,不存在为客户垫资的情况。公司的国内和国外供应链业务,均不涉及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业务,不存在作为信托或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情形。

但是,齐翔腾达确实与报道中的30家公司之一有业务往来。齐翔腾达回复称,全资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和广州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同上海融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益”)发生过交易,交易涉及的款项均已按合同约定结清。

齐翔腾达还称,公司在同上海融益及下游客户之间发生交易时,所有货品主要以库内转移的形式进行交易,虽然货品未出库,但货物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这种交易方式是大宗贸易常见的一种交易方式,交易具有商业性质和真实性。

类似的问题,深交所也对雪松发展进行了细致的问询。

对于,供应链业务的具体情况。雪松发展称“经自查,上述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雪松控股还表示,经核实,媒体报道的30家公司不属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供应商或客户。另外,公司未参与作为雪松控股旗下信托产品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供应链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雪松发展也有提示风险,为西安天楠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2亿元,相关债务已到期,如果发生意外,公司存在需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